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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5 10:56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6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91,132,99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91,132,99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72.1048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2.1048 | | (%)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 ...
清溢光电: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10:56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755-82816698 传真:+86-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如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召开。上 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张健 律师、王振湘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
清溢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11 07:34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1:00-12: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唐英敏女士 董事、总经理:吴克强先生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至 11 月 19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qygd@supermask.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 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 ...
清溢光电: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2024-11-11 07:34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邮箱:qygd@supermask.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 邮编:518053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 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新航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由于任新航先生获聘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 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其以公司财务总裁身份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对任新航 先生董事会秘书职位的聘任于其取得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 ...
清溢光电:“双翼”战略稳步推进,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华安证券· 2024-11-05 10:21
Investment Rating - The investment rating for the company is "Accumulate" (maintained) [1] Core Views - The company's "dual-wing" strategy is steadily advancing, with significant potential for domestic substitution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827 million yuan for Q3 2024,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23.81%,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120 million yuan, up 27.30% year-on-year [1] - The demand for high-precision mask plates is driven by the mid-to-high-end panel market, with the company focusing on upgrading its product structure and expanding high-end mask plate production capacity [1] - The company is seizing opportunities in the domestic semiconductor chip mask plate market, benefiting from the rapid rise of the semiconductor industry in mainland China [1] Financial Summary - The company’s projected revenues for 2024, 2025, and 2026 are 1.111 billion yuan, 1.358 billion yuan, and 1.655 billion yuan respectively, with corresponding net profits of 184 million yuan, 244 million yuan, and 316 million yuan [2][3] - The gross margin is expected to improve from 27.6% in 2023 to 31.9% by 2026 [2] - The company’s earnings per share (EPS) are projected to increase from 0.50 yuan in 2023 to 1.19 yuan in 2026 [2][3] - The price-to-earnings (P/E) ratio is expected to decrease from 45.24 in 2023 to 20.31 by 2026 [2][3] Operational Insights - The company is enhancing its production capabilities for high-precision mask plates, particularly in the AMOLED, LTPS, Micro LED, and AR/VR segments [1] - The construction of a semiconductor IC mask plate production line in Foshan has commenced, aiming to meet the demand for 8-inch and 12-inch wafer mask plates [1]
清溢光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1 07:34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9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6.76元/股(含)。具体详见 公司 2024 年 6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 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2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6,800,000 股的比 例为 0.65%, ...
清溢光电_7-3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10-31 10:2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7-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并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 披露的事项进行更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相关内容的修订或补充,对于《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已经表述的部分,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不再赘述。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
清溢光电_7-2 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10-31 10:24
目 录 | 一、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第 | | 1—30 | 页 | | --- | --- | --- | --- | | 二、关于经营业绩……………………………………………… | 第 | 30—55 | 页 | | 三、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 第 | 55—73 | 页 | | 四、关于其他…………………………………………………… | 第 | 73—87 | 页 |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4〕3-11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95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其中:"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清溢光电_7-1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10-31 10:24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95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 电"、"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 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 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 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