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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1-26 07:56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BI LEI 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焦倩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焦倩倩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 训证明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焦倩倩女 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其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181158-4201 电子信箱:ir@fortiortech.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园(2 期)11 栋 203 室 特 ...
峰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26 07:5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对焦倩倩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 我们认为:焦倩倩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焦倩倩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对 焦倩倩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焦倩倩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新、沈建新 2024年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
峰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16 09:3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11 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峰岹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1-16 09:30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 ...
峰岹科技: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1-11 11:38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王建新(召集人)、沈建新、BI LEI 调整后:王建新(召集人)、沈建新、王林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 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BI LEI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林先生担任公司 ...
峰岹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2024-01-11 11:38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 ...
峰岹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1:38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钰红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峰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11 11:3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 们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 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 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 ...
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1: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第二 ...
峰岹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1-11 11:38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