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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2:10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issued by Guangdong Xinda Law Firm confirms the legality of the 2025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enzhen Oat Technology Co., Ltd. and its related procedures [2][12]. Group 1: Meeting Procedures - The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was conve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pany Law, Shareholders' Meeting Rule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2][12]. - The meeting was held both in-person and via online voting, with specific voting times outlined [3][12]. Group 2: Attendance and Qualifications - A total of 5 shareholders attended the meeting in person, holding 70,474,944 shares, which represents 48.9905% of the total voting shares [4]. - An additional 55 shareholders participated through online voting, holding 10,481,312 shares, accounting for 7.2861% of the total voting shares [4]. Group 3: Voting Procedures and Results - No new proposals were raised during the meeting, and voting was conducted through a named voting method [5][11]. - The results showed overwhelming support for the proposals, with 80,890,066 shares (99.9182%) in favor, 63,196 shares (0.0781%) against, and 2,994 shares (0.0037%) abstaining [5][10].
燕麦科技: 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2:10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麦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三年。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刘 燕女士 的简历详见 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
燕麦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2:10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 释义 | | | --- | --- | |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 | 公司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 本激励计划 指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 | | 限制性股票 指 | | |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 |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激励对象 | 指 | |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 | | 本次授予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指 | | 授予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 指 | | 授予价格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 指 | |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燕麦科技: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2:10
Core Viewpoint - Shenzhen Oat Technology Co., Ltd. has conducted a self-examination regarding the trading activities of insiders and incentive recipients related to its 2025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confirming no insider trading occurred prior to the public disclosure of the plan [1][2][3] Group 1: Incentive Plan Overview - The company approved the 2025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at the board meeting on July 27, 2025, and disclosed it on July 28, 2025 [1] - The company implemented necessary confidentiality measures and registered insiders involved in the incentive plan [1][2] Group 2: Self-Examination Findings - A total of 23 incentive recipients were found to have engaged in stock trading during the self-examination period from January 27, 2025, to July 27, 2025 [2] - The trading activities of these individuals were based on their independent judgment of the secondary market and did not involve prior knowledge of the specific details of the incentive plan [2] Group 3: Compliance and Conclusion - The company adhered to relevant laws and internal confidentiality protocols during the planning of the incentive program, limiting access to insider information [3] - The self-examination concluded that no insider trading or leakage of insider information occurred among the examined individuals, confirming compli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3]
燕麦科技: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2:10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 限 制 性 股 票 首 次 授 予 数 量 : 330 万 股 , 约 占 目 前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8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3.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 ...
燕麦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2:1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 符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 激励对象名单,具备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 ...
燕麦科技: 燕麦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2:1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票总数比例 (万股) 额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邝先珍 中国 财务负责人 4.8 1.2000% 0.0330% 姜铁君 中国 董事会秘书 7.0 1.7500% 0.0481% 王虹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5 1.1250% 0.0309%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合计 70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30 82.5000% 2.2665% 预留部分 70 17.5000% 0.4808% 合计 400 100% 2.7472% 造成。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姜铁君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 ...
燕麦科技:8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12 11:55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4年1至12月份,燕麦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专用设备制造占比99.85%,其他业务占比0.15%。 燕麦科技(SH 688312,收盘价:27.93元)8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文件。 ...
燕麦科技(688312)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8-12 11:48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 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对本次激励计 ...
燕麦科技(6883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5-08-12 11:4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1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