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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宏力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21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 《公司章程》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 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2、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 ...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0-27 10:21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经营计划和各项工作的安排,向关联方金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煤 控股")租赁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现因公司签订的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古 美路 1528 号 A3 幢 7 楼、8 楼办公场所合同即将期满,公司向金煤控股续租上述 房产用作公司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总额为 453.70 万元,其中 7 楼租赁面积为 748.85 平方 米,租赁金额 168.02 万元(含物业服务费);8 楼租赁面积为 1,273.28 平方米, 租赁金额 285.68 万元(含物业服务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
宏力达:宏力达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6 09:08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37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 店二楼海纳厅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4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9,918,79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9,918,79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4.2277 | | 例(%) | | ...
宏力达: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16 09: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 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 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09 08:47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7 日、2023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0,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的比例为 0.207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32.10 元/股,最低价为 31.00 元/股, ...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9-27 10:20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0]2129 号"《关于 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 次 ...
宏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3-09-27 10: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9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5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06,630.49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 ...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9-27 10:20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6 亿元 (含 6 亿)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品,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盘活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及子公 ...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09-27 10:20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31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调整前: 文东华(召集人)、龚涛、唐捷 调整后: 文东华(召集人)、龚涛、江咏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选举,同意对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捷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调整前后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
宏力达: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3-09-27 10:20
提名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魏云珠 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 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附件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