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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路维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1 11: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 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 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监事应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监事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8-21 11: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2024-08-21 11: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2024 年 8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范、 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总经理各自的权限得到有效发挥,做 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经营设备, 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二章 交易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拟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1 11:1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计划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 | --- | --- | --- | | 1 | 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 | 42,088.79 | 40,700.00 | | 2 | 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 | 23,000.00 | 23,000.00 ...
路维光电: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4-08-21 11:16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证券代码:68840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T5 写字楼 80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发行人"、"公司") 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 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 式募集资金。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 论证 ...
路维光电: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2024-08-21 11:16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证券代码:68840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T5 写字楼 801)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修订稿) 二零二四年八月 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客 观、审慎评估,制定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 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相同的含义。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掩膜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平 板显示、半导体、触控和电路板等行业。掩膜版的作用是将设计者的电路图形通 过曝光的方式转移到下游行业的基板或晶圆上,从而实现批量化生产。作为光刻 复制图形的基准和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变更公司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8-21 11:16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其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 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公司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3、诚信记录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相关议案已经2024年6月6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8-21 11: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 年 8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本办法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 ...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4-08-21 11: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2024年6月6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6月24日召 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预案文件已于2024年6月8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及相关文件的 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 修订,现就本次发行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的主要修订内容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 --- | --- | - ...
路维光电: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24-08-21 11:16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证券代码:688401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T5 写字楼 80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二零二四年八月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注册。本预案所 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1 释义 在本预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