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enc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68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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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1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 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已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4-04-21 07: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部门。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 度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公司董事会应对本制度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年度报告披露的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1 07: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 2023年度审计过程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 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拥有包括A股、B股、H股上市公司、 大型央企、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多家固定客户。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人 | 238 | | | 注册会计师 | 2,272 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1 07: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董事 26 | | 第二节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监事 36 | | 第二节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40 | | 第九章 薪酬与激励 40 | |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7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 |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48 | |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1 07: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组 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 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决议情况 | | --- | --- | --- | --- | | 2023/4/21 |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 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 2.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 | 3.审议《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12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 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已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 长高伟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肖海军、刘放来、丁方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董事会会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1 07: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赛恩斯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或"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五条 股东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放来)
2024-04-21 07:40
2023 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赛恩斯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 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放来先生,生于1952年4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采矿工程 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6年 评选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历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矿山分院院长、副 总工程师、首席专家,2012年4月退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首席 工程师,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专 家;全国勘察设计注册采矿工程师专家组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7: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独立性要求。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 ...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21 07: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 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制定 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在 《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 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