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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688511) -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9 16:4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 | --- | | 电话:(028)85560449 | | 传真:(028) 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 | | 邮编: 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川华信审(2025) 第 0067 号 目录: 1、审计报告 4、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3、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r.gov.cn) 2、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川华信审(2025) 第 0067 号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天微电子(68851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16:4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 ...
天微电子(688511)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 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融资事项; (二)签订重大购买、购销合同的事项;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经 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 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 (四)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制定的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租入资产; (三)对原有生产设 ...
天微电子(6885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9 16:3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和《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度 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 ...
天微电子(688511) - 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的范围(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五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六)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 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 ...
天微电子(6885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9 16:37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
天微电子(6885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9 16:3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向提名委员会提供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料,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 ...
天微电子(6885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9 16:3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四 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 ...
天微电子(688511)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4-29 16:3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天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 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 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九条 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时,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证券交 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对证券交易所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董事 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 ...
天微电子(68851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9 16:3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控股子公司、公司投资虽 未控股但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审计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 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并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适用本制度的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 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 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