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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2023-08-15 10:2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 AN210-44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10-44号 致: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6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 ...
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8-15 10:26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C0106 号 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
海优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5 10:24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 当选监事参加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 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经与监事会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王曙光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王曙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
海优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2023-08-15 10: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优 新材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核准及授权情况 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 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发 行的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20 号)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 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
海优新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08-15 10:24
| 证券代码:688680 |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8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8 |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委员构成 | | --- | --- |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李晓昱(召集人)、李民、唐侃 | | 审计委员会 | 吴梦云(召集人)、唐侃、章继生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唐侃(召集人)、吴梦云、李晓昱 | | 提名委员会 | 周频(召集人)、唐侃、李晓昱 |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多 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梦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均自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 ...
海优新材: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2023-08-15 10:24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齐 明先生和全杨先生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基于新任岗位的工 作职责,公司不再认定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同时,公司结合覃 勇先生和刘俊刚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参与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 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因素,新增认定其二人为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和管理机制,持续吸收 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入研发团队并做好人才储备。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和技术积 累,公司研发团队人员持续增加、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公司目前的研发、生产和 经营工作均照常进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后,齐明先生、全杨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并将继续为公司技术发 ...
海优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2023-08-15 10: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优新材")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变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工作岗位发生 变动,现任公司车用新产品开发总监和国际业务发展总监,均为公司战略发展方 向。基于新任岗位的工作职责,公司不再认定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为核心技术人 员。同时,公司结合覃勇先生和刘俊刚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参与 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因素,新增认 定其二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1 新加坡统合公司工艺工程师、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运营总监。2018 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设备 ...
海优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08-11 08:14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23 年 8 月 11 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 6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5.45 元/ 股,最低价为 93.8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46,611.8 元(不含交易费 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 ...
海优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3-08-08 09: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 后 36 个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回购资 ...
海优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08-08 09:06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3 年 8 月 2 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