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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出现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 的"低级错误",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上述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四)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配备充足、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加强对定期报告关键信息 的复核,确保定期报告信息准确、完整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安排 落实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勤勉履职, 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 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 分之一以上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结合《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 司经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以及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而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 上述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上述信息的对外披露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对外披露、是否需要及时对外 披露、如何披露等)必须事先征求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的意见。如公司相关部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认同和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称为《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公司官网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 指引 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 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发展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优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信息披露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 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 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