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du Sino-Microelectronics Tech(68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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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1: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或"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1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8 11: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版) 1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 股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 党委 …………………………………………………………………………………………………………………………………………………………………………………………………………………………………………………………………………………………………………………………………………29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31 | | 第一节 | 董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8 11: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 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 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 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过半数独立董 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及经股东会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 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范围 以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1 / 4 第六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1:2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 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交易所申请, 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 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 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 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 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1: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规则》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 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 20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 人及其成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8 11:23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维护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 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企业财务状况、资产质量、 经营绩效、重大项目、内部控制和廉洁自律等有关经营管理活动 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建议和评价工作。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坚持有利于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活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 1 / 5 本功能的方针;创新审计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 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 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内容,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 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 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九条 《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2025-08-28 11:23
第三条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采 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 的董事候选人选入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提示该次董事选举是否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根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 时,出席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以 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 向多位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 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时,按得票 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五 ...
成都华微(688709)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 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 事机构),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 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 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五条 下列主体为董事会议案的提议人,可通过董事会 办公室向董事会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明确具 体的议案及其附件材料: (一)董事长;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1 / 10 (四)总经理;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六)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七)《 ...
成都华微(688709)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2009号
2025-08-28 11:21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_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2009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提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c.mof.gov.cn) " 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 京25MPV1TQJA Room 2206 22/F.Xuevuan International To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2009 号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核意见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如实编制风险评估专项说明,是中国电子财务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 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并使其公允反映。 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风险评估专项说明的报告过程。 - 1 -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