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du Sino-Microelectronics Tech(688709)

Search documents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2-09 11:3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 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 事机构),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 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 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五条 下列主体为董事会议案的提议人,可通过董事会 办公室向董事会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明确具 体的议案及其附件材料: (一)董事长;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1 (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四)监事会; (五)总经理;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1:31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47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9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 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烨先生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12-09 11:3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 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 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 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 本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具体范围 以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1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 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 和监事会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关联人名单进行修订。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范围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公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2-09 11:3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修订版 ) l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 股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 股东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 党委 …………………………………………………………………………………………………………………………………………………………………………………………………………………………………………………………………………………………………29 | | 第六章 | 董事会 …………………………………………………………………………………………………………………………30 | | 第一节 | 董事 ………………………………………………………………………………………………………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9 11:31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48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9日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 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鑫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 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9 11:31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业务资质: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2024-12-09 11:31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 监事,下同)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 监事时,出席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 在得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 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 和意见的董事、监事候选人选入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应在召开 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 ...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2-06 10:51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46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 年12月4日、12月5日和12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 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 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 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 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
成都华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2024-12-06 10:51
《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 下: 1、截至目前,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正在筹划 阶段涉及你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本公司在你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 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 下: 1、截至目前,作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 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2、本公司在你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 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