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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YUEAN ADVANCED MATERIALS CO.(68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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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德长)
2024-04-22 11:17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悦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 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曾德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材料表面工程与 薄膜技术、材料安全与失效分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1996 年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 任教,现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2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自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附属企 ...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1:17
公司代码:688786 公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2 11:17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批准和登记,公司 经营范围 ...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1:17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 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实际经营需要,江西悦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公司就本次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 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 ...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2 11:17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二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 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 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 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上奎先生、于缘宝先生、李博 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2 11: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独立交易" 原则,根据关联交易类型选用适合公司的定价方法; (三)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 决权;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 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六)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 ...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2 11:17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股份 |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8 | | 第一节 股东 | |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2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3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5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2 | | 第一节 董事 | |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5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8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0 | | 第一节 监事 | | 30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0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32 | | 第一节 ...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1:17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 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华所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 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 ...
悦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17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悦安新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为全资 子公司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悦龙")、宁夏悦安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悦安")在其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及 融资过程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5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 任担保、以持有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质押等多种方式。 公司不收取上述两家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担保金额(亿元) | ...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2 11:17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502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5024 号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