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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7 1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在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 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
国华网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 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完成委员会交 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内审部对审计委员 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八条 审 ...
国华网安: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27 1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 影响 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 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忠实 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
国华网安: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0:48
深 圳 国华 网安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7 第 十 一届 董事 会 2023 年第四次 临 时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 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名,实到 5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情况: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 ...
国华网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7 10:4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50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 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 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等省市设 有 35 家分支机构。 关于拟 续 聘 会 计 师事 务所 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深 圳 国华 网安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中兴财光华 2022 年底有合伙人 156 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812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25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共有从业人员 3099 人。 2022 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 100,960.44 万元,其 ...
国华网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0:4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52 深 圳 国华 网安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召开 2023 年 第 一次 临时 股 东大 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周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 ...
国华网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肖永平 仇夏萍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出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拟定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投 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 过 1.00 亿元额度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2、关于拟续聘会计 ...
国华网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召集人) 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 程》 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 ...
国华网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7 10:48
关 于 修 订 《 公 司 章 程 》 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由于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 总股本由 132,848,008 股变更为 132,380,282 股,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披 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同 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 | | 13284.800800 万元。 | 13238.028200 ...
国华网安: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 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三条 独立董事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任职资格。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可设立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