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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永平)
2025-04-28 18: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地展开各项工作,积 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肖永平,出生于 1966 年,法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武 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 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 研究会副会长,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 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 副主任等职,现任武汉中科水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夏萍)
2025-04-28 18:13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仇夏萍,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11 日担任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勤勉 地履行职责,出席所有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一些重要事项提出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仇夏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在金融企业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6 年, 曾任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通期货、开元投资等两家公司董事,富国基金、海 通证券、海通吉禾、海通创意等四家公司监事,朗科科技独立董事,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有其他兼职情况。 报告期(指 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下同)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
国华网安(00000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4-28 18: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至少包 ...
国华网安(00000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俊英)
2025-04-28 18:13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孙俊英,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担任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 诚信、勤勉地展开各项工作,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俊英,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 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国际企 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威 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指 2024 年 ...
国华网安(00000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17:47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5-025 深 圳 国华 网安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会计 政策 变 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 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 ...
国华网安(000004)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8 17:4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 ...
国华网安(00000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苏晓鹏)
2025-04-28 17:47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5-024 深 圳 国华 网安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独 立 董事 候选 人 声明 与承 诺 声明人苏晓鹏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 ...
国华网安(000004) - 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8 17:4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基础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 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 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 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 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严谨认真地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2024年底有合伙人187人,截至2024年 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0 ...
国华网安(00000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苏晓鹏)
2025-04-28 17:47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5-023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深 圳 国华 网安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独 立 董事 提名 人 声明 与承 诺 提名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苏晓鹏先生为深圳 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