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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兴高)
2024-04-15 13:1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能够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兴高,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山东省济南市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 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华睿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 ...
威孚高科: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5 13:14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本次未 获 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5,176,500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52%,回 购价格为 12.28 元/股。 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02,162,793 股减少至 996,986,293 股。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威孚高科: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4-15 13:1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四名独立董事回 避表决,具体如下: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 工作意识,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外部独立董事履职津贴情况、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工作量, 拟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33 其他说明: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3、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 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照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4、上述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后实 ...
威孚高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15 13:14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22 4、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董 事会成员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尹震源、徐 云峰、冯志明、Kirsch Christoph、Xu Daquan、赵红、黄睿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威孚高科: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08 09:04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VHIT S.p.A. Società Unipersonale(以下简称"VHIO") 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 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 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晓东、徐云峰、欧建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4-01 12:2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3312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1406580000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晓东、徐云 峰、欧建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晓东、徐云峰、欧建斌: 经查,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高科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准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所 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 二、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一是公司首次与关联方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机械)开展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中公司与河北机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三是公司 与河北机械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与河北机械实际 控制的河北德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双)、河北金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达)、河 北蓝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蓝派)、河北 ...
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3-27 12:13
徐云峰,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欧建斌,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 — 1 — 高科)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232 号 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 区华山路 5 号; 王晓东,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 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 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二、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晓东、总 经理徐云峰、时任财务负责人欧建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 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 — 2 — 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
关于对威孚高科的监管函
2024-03-27 10:4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57 号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晓东、徐云峰、欧建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公司 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一是你公司首次与 关联方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机械)开展关联 交易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你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中公司与河北机械已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三是你公司与河北机械关联交易实际 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你公司 与河北机械实际控制的河北德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 双)、河北金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达)、河北蓝派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蓝派)、河北绵卓机电设备销售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绵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达到临时信 1 息披露标准,但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四是你公 司 2022 年度半年报、年报中披露的与河北机械、河北德双、河 北金达、河北蓝派、河北绵卓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不 ...
威孚高科: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3-27 10:18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孚高科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 1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董事长王晓东、总经理徐云峰、时任财务负责人欧建斌未能勤勉 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 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威孚高科及王晓东、徐云峰、 欧建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晓东、徐云峰、欧建斌: 经查,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孚高科或公 ...
威孚高科: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2024-03-14 08:09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为延伸后处理业务价值链,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孚力达")与上海威翊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威翊")及无锡威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无锡威翊")于2023年12月27日签订《合资协议》,各方拟以货币方式出资设 立无锡卓威高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 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上海威翊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1%; 威孚力达出资3,900万元,占注册资本39%;无锡威翊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合资公司进展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无锡市新吴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