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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 加强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受调研、沟 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 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向特定对象披露、透 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 ...
威孚高科(0005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圳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 ...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 展报告(试行)》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和监督公司 ESG 管理相关工作。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威孚高科(00058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机制,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 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 务。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 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 ...
威孚高科(00058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 部门须给予配合。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 ...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草案) (2025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 (三)某信托,而其为(A)受托人(而非被动受托人),(B)受益人,(C)就酌情权 信托而言,是该信托的成立人并能影响受托人的酌情决定权; 第一章 总则 (四)协议采取一致行动以取得公司的股份的权益的所有人士,假如其为该协议的其中一 方。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 ...
威孚高科(0005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 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 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 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 ...
威孚高科(000581) - 资金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资金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原则规定 第二条 公司资金理财定义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资金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 类产品等。 第三条 资金理财的基本原则 公司从事资金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8-25 11: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