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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9 12:14
| 证券代码:000591 | 证券简称:太阳能 | | 公告编号:2023-98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2876 | 债券简称:19太阳 | G1 | | | 债券代码:149812 | 债券简称:22太阳 | G1 | | | 债券代码:148295 | 债券简称:23太阳 | GK01 | | | 债券代码:148296 | 债券简称:23太阳 | GK02 |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0日(周三)下午14:40 ...
太阳能: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2:1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 遴选、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并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 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至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太阳能: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29 12:1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9月4日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8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 第七十三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 |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 |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向上 | | 作出述职报告。 | 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 | | | 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 | | | 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 ...
太阳能: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2:1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节能太阳 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据《公 司章程》及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证券市场禁 ...
太阳能: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1-29 12:14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公司管 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介绍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公司总会计师应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如有必要,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向董事会提议 续聘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作 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
太阳能_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3-11-29 08:2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27 | 6-1-2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44 号 二〇二〇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044 号 6-1-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
太阳能_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11-29 08:21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电话:(8610)5924 1188 7th Floor, Block B, Gateway Plaza, No. 18 Xiaguangli, Dongsanhuan North Road, Chaoyang District,Beijing 网址:www.gaopenglaw.com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 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 ...
太阳能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2023-11-29 08:21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大华核字[2023]001581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目录 页次 一、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1-10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大华核字[2023]001581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或"发行人")转 来的贵所签发的《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太阳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29 08:21
(一)发行人概况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 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 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 年 4 月 12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G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号码:010-83052459 ...
太阳能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29 08:21
股票简称:太阳能 股票代码:00059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CECEP Solar Energy Co., Ltd.)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G)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401) 公告日期:2023 年 月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