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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000619)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22 11:00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2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公司办公 楼 5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 ...
海螺新材(000619)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1-22 10:46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 (86-10)5809-1100 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螺(安徽)节能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下午 15 时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公司办公楼 5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 法律法规")及《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
海螺新材(000619)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6-01-22 10:45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 2026 年 1 月 23 日 1 附件:何应成先生简历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海螺(安 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元证券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 顾寒杰先生、王凯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顾寒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 续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 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委派何应成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顾寒杰先生担任公 司的保荐代表人,其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何应成先生、王凯先生。本 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国元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顾寒杰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 ...
今日129只个股突破年线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6-01-19 07:27
| 002239 | 奥特佳 | | 2.98 | 4.18 | 3.04 | 3.1 1 | 2.44 | | --- | --- | --- | --- | --- | --- | --- | --- | | 605050 | 福然德 | | 2.68 | 1.52 | 13.49 | 13.81 | 2.34 | | 600038 | 中直股 | | 3.25 | 2.90 | 37.01 | 37.85 | 2.27 | | | 份 | | | | | | | | 600313 | 农发种 | | 2.47 | 4.14 | 6.48 | 6.63 | 2.24 | | | 业 | | | | | | | | 600500 | 中化国 | | 2.53 | 0.79 | 3.97 | 4.06 | 2.20 | | | 际 | | | | | | | | | 海螺新 | | | | | | | | 000619 | 材 | | 3.62 | 2.87 | 6.17 | 6.30 | 2.08 | | 000539 | 粤电力 | A | 2.61 | 1.38 | 4.61 | 4.71 | 2.08 ...
海螺新材(000619)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6-01-04 07:4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材"或"上市公司"或"公司")的2023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海螺新材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将与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海螺集团")及其子公司、关联方,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螺创业")及其子公司,北京康诚博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诚博 睿")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 51,000 万元(不含税)。 公司 2025 年 1-11 月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
海螺新材(0006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6-01-04 07:46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投 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在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起 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倡导理性投资,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 ...
海螺新材(0006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01-04 07:4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 司"或"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董事会秘书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公司以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 ...
海螺新材(000619)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6-01-04 07:46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 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 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 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 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 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 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 平性,改 ...
海螺新材(00061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6-01-04 07:46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1 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公 司董事会秘书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示报送的外部单 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赋予的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 当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或保密协议,督促外 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编制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公司网 站及内部刊物等方式。 第六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 等提出的报送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 ...
海螺新材(00061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6-01-04 07:46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