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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7-10 13:01
我们通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发行人"或"公司") 收悉贵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该问询函后, 我们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涉及 2024 年相关数据和信息未经审计,本回复中若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 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问题 1 2023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 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发行人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广州万顺可通过借款、 表决权委托、改选董事会成员、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对发行人的控制;在公司治理层面, 亚太实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广州万顺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其中 1 人担任董 事长,推荐 2 名独立董事,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推荐 1 名独立董 事。同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 ...
亚太实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7-10 13:0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德恒 37F20230163-11 号 致: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亚太实业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 《第 12 号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了《关于甘肃亚 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 师工作报告》)、《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深圳证券交 ...
亚太实业(00069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0:47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of between 13 million and 20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representing a significant decline compared to a loss of 4.745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s projected to decrease by 173.97% to 321.50%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are expected to be a loss of between 0.0402 yuan and 0.0619 yuan, compared to a loss of 0.0147 yuan per share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Business Focus and Market Conditions - The company continues to focus on the fine chemical sector, particularly in the research, production, and sales of pharmaceutical and pesticide intermediates[8]. - The market competition in the pesticide industry is intense, leading to a slight decline in the prices of major products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8].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Investor Advisory - The financial data provided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an accounting firm, with detailed financial result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semi-annual report[11]. - The company advises investors to make cautious decisions and be aware of investment risks due to the projected negative performance[11].
亚太实业:关于变更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2024-07-03 23:50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公司决定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同时将信函登记地点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 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0610)",联系电 话变更为"020-83628691",传真/传真登记号码变更为"020-83628691",联系地 址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邮政编 码变更为"510610"。敬请投资者特别留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
亚太实业: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2024-07-03 23: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 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也相应调整,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顺畅,现 将公司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董事会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 | | | 路 517 号金色堤岸 B 座 27 楼 | 号广垦商务大厦 2 座 12 楼 | | 联系电话 | 0931-8439763 | 020-83628691 | | 真 传 | 0931-8427597 | 020-83628691 | | 办公地址的 邮政编码 | 730030 | 510610 | 2024 年 7 月 4 日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公司的注册地址、电子信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 保持不变。以上变更自本 ...
亚太实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2 10:56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 累计将被拍卖股数为 17,800,000 股,累计将被拍卖股数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32.50%,累计将被拍卖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1%,除上述将被拍卖的股票之 外,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有 5,677,295 股股票可能被法院强制变价、变卖、 变现。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023 年 7 月 1 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了 《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 54,760,995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委托给广 州万顺行使。上述拍卖如被亚太矿业、兰州太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 的第三方成交并完成过户,将导致亚太矿业和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导 致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 ...
亚太实业:关于公司股东股票将被司法拍卖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4 12:20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将被司法拍卖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票拍卖,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暨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兰州太华持有的公司 8,8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2023 年 7 月 1 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亚太矿业与兰州太华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 54,760,995 股股票的表决 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本次拍卖如 全部成交并过户完成,将导致兰州太华的持股比例降低,进而可能导致实际控制 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持有的表决权比例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
亚太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08:42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
亚太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08:39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由董事 长陈志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 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亚太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4 08:39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 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