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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00078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 职责和权限,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确保内部控制持 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恒申美 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异地工厂、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客观独 立地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并向审计委 员会或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 部门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 指导并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工作。 ...
恒申新材(000782)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 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 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 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 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
恒申新材(0007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有),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
恒申新材(0007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6 0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 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恒申 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 ...
恒申新材(00078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26 08:31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 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 ...
恒申新材(00078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 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 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
恒申新材(0007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08:31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恒申 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
恒申新材(00078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恒 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 ...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主持。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 ...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