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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0007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保护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 "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 (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 ...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其他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 ...
恒申新材(00078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9-26 08:31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 ...
恒申新材(0007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9-26 08:3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 ...
恒申新材(0007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6 08:3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9-26 08:3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 或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战略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主持。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 员,则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第六条 战略委员 ...
恒申新材(000782)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琦)
2025-09-26 08:30
证券代码: 000782 证券简称: 恒申新材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提名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琦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
恒申新材(00078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琦)
2025-09-26 08:30
证券代码: 000782 证券简称: 恒申新材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高琦作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恒 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
恒申新材(000782) - 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9-26 08:30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7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琦,男,中国国籍,1974 年 1 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人数暨补选董事的情况说明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前述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人数将从 9 人增加至 11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