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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晓殊)
2024-04-28 07:5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晓殊) 本人丁晓殊,作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履行 职责,准时出席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 — 1 —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丁晓殊,男,1986年8月出生。2006年9月-2010年6月,南京师范大学,教育 学专业,学士。2010年9月-2013年6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3年6月-2017年6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 ...
神雾节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翟浩
2024-04-28 07:5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报告人:翟浩 2024 年 4 月 2 日 | 序号 | 事项 | | 自查结果 | | | --- | --- | --- | --- |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 是 | 否 |  | | |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 |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 是 | 否 |  | | | 配偶、父母、子女; | | |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 | 是 | 否 |  | | |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 是 | 否 |  | | |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 | |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 是 | 否 |  | | |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 | | ...
神雾节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8 07:5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
神雾节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07:5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神雾节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07:55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0102518 号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神 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6日 审计报告第 1 页共 1 页 我们认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
神雾节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7:55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1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所有监 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宋磊、 刘卉子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王栓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
神雾节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8 07:55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704 号 我们认为,后附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神雾节能公司 2023 年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 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审核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本审核报告仅供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 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神雾节能股份 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违 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 ...
神雾节能: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4-18 10:34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5000 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北京金融法院已驳回原告对神雾 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预计本诉讼不会 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 01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收到北 京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京 74 民初 839 号],中国进出口银行因金 融借款合同纠纷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天 津中机国能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机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机国能租赁"))、中机国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五友拆船再生利用有限 公司、中机国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神雾节能、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内容详 ...
神雾节能: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求返还分配财产通知函的公告
2024-04-02 09:07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1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求返还分配财产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南京分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江苏省高院")终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完成与中行南京分行的财产返还工作。 二、本次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行南京分行《关于要求返还重整计划项下分配财产的通知 函》。根据函件内容,中行南京分行要求"公司将在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项下所获得的 7,000 万元债权对应的现金清偿款、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债权、SPV 公司的股权等财产依法返还至中行南京分行。" 目前,公司正在与中行南京分行协商签署《分配资产返还协议暨债权、股权 转让协议》。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财产返还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将加快推进上述事宜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
神雾节能:关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3-28 09:17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 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 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之全资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 4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 率为 4.3%(最终贷款期限和利率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江苏院和联合立本法定代表人共同为联合立本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其中,江 苏院提供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 400 万元人民币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之和。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