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P(0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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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000993)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事业部以及所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全体员工 实施的,目的在于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 ...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1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 ...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 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闽东电力(000993) - 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30 10:48
— 1 —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闽 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事业部、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股权、有价证 券或无形资产等不同资产形式,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项,以获取投资回报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含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一)股权投资,指为参与或控制企业经营活动并以持有一年及以上 股权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新设公司、增资(增持)、兼并收购等投资 行为。 (二)固定资产投资,指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而扩大生产规模、调整 产业结构、完成产业升级进行的长期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新( ...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 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 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如 有设立)履行职务。没有设立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 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 ...
闽东电力(000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 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 ...
闽东电力(0009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债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 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 ...
闽东电力(000993)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1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保证会 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 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 受财政、税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 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 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管理体 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筹集和合 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 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水电事业部、风电事业部、各 ...
闽东电力(00099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一名法律专业人士。 前款所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1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福建闽东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10:48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