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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Huangtai Wine-Marketing Industry (0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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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台酒业(000995) - 印章管理制度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具的 公告、函件等文件。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实 体及电子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工作流程和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安全妥善管理 和正确使用,确保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安全性,防范数据泄露与法律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公文、证照、证明、声明及对外出具的授权、函件、投标文件、对外签署合同、 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等所有实体印章及电子印章的刻制、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及其使用范围包括: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 ...
皇台酒业(0009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 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 ...
皇台酒业(0009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责任追 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的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 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的 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大会计差错; (二)重大信息遗漏; (三)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
皇台酒业(000995)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上市公司所涉及 的对参股公司出资时可能导致关联方资金占有的,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 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依照本制度执行。本 制度所称的"大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制度所称的 "关联方"指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二章 职责和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工作。董事会 设立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该小组组长,独 立董事和董事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拟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基本 政策和基本制度及其修改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指导和检查公司防止大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措施,并对定期报送证券监管机构 及公开披露的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设立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工作小组,由公司 总经理任该小组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公司经理层任成员。工作小组负责 执行董 ...
皇台酒业(000995)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6-01-16 12:46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 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 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新闻媒体、投资者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 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
皇台酒业(0009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6-01-16 12: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和协调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
皇台酒业(000995) - 公司章程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经甘肃省人民政府 1998 年 9 月 15 日以甘政函〔1998〕63 号文件批准,由甘肃皇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丽泽隆科贸公司、上 海人民印刷八厂、安阳市长虹彩印企业集团和苍南县迪科技术发展公司共同作为 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 1998 年 9 月 29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6200001050182。2008 年 2 月 28 日,经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新注册号 620000000002650 启用,原注册号 6200001050182 作废。2015 年 8 月 7 日,按三证合一的要求,经甘肃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准,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
皇台酒业(0009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 名义向深圳证券交易(下简称深交所)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 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 《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酒业股 份有限公 ...
皇台酒业(0009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适用范围与方法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 ...
皇台酒业(0009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6-01-16 12:46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 董事不含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 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 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