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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001221)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 "各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 则,并报本公司备案。 第三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的规定,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各项税收,接受证 券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 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 ...
悍高集团(0012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应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履行 其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 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悍高集团(00122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及内容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 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 ...
悍高集团(0012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关 人员以及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
悍高集团(0012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条 为强化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 ...
悍高集团(001221) -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悍高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悍高集 ...
悍高集团(001221) -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 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 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等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 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 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 ...
悍高集团(0012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悍高集团(0012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6:1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 ...
悍高集团8月26日获融资买入1952.54万元,融资余额8551.50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7 01:45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news is that Hanhigh Group experienced a decline in stock price and had a negative net financing buy on August 26, indicating potential liquidity issues [1] - On August 26, Hanhigh Group's stock price fell by 0.41%,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336 million yuan, and a net financing buy of -11.33 million yuan [1] - As of August 26, the total balance of margin trading for Hanhigh Group was 85.515 million yuan, which represents 4.55% of its market capitalization [1] Group 2 - As of July 30,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for Hanhigh Group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to 56,000, marking a 509,145.45% rise [2] - For the first quarter of 2025, Hanhigh Group reported a revenue of 626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26.75%, and a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116 million yuan, which is a 40.31% increase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