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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关联关系的判断、关联人的确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关联方/关联人的有 关规定。 公司应当参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 1 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 ...
炜冈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
炜冈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633号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炜冈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炜冈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
炜冈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8:0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 以上成员组成; (二)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多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 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 ...
炜冈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42,612,558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2,468,6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40,143,958 股为基数, 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28,028,791.6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和送红股。 截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专户内股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采用分配金额总额不变的原则 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 ...
炜冈科技:《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 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 董 事 20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3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 监 事 3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2 | | 第三节 | | 监事会决议 33 | | 第八章 | | ...
炜冈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 第三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 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 第五条执行。 第四条 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
炜冈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8:07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 和要求。 ...
炜冈科技: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08: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3、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炜冈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8:0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炜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全体董事;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 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