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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Yangshan United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0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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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 ...
联合精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须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联合精密: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 | | | 目 录 2 | | --- | | 第一章 总 则 3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股 东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9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董事 21 | | 第二节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监事会 30 | | 第一节 监事 30 | | 第二节 监事会 30 | |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7 | | 第一节 通知 37 | | 第二节 公告 ...
联合精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可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
联合精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10:47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50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
联合精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 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 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 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 ...
联合精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 ...
联合精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 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 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 ...
联合精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0 10: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程序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 ...
联合精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 "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 1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