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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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001279)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09-29 09:1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个月);股票 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76,033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 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76,033股。 3、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因2025年 10月1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827号)同意,公司已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并于2024年10月11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 ...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9-29 09: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4〕827号)同意,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40,000,000股,并于2024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9-29 09: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与关联人STRONG PLATES EUROPE, S.L、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材 有限公司、龙港市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东莞 市锦晟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在2026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含税总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25,500.00万元。 | 关联 ...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9-29 09: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 ...
强邦新材(00127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9-29 09: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 月 ...
强邦新材(0012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1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强 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 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 ...
强邦新材(0012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1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 第五条独立董事原则上 ...
强邦新材(0012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1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 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 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之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 ...
强邦新材(0012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1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徽强邦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安 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同时熟悉企 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董 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
强邦新材(00127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