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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 数的 2/3,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 ...
中电港: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5 08: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五)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1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
中电港: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 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 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 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 监事。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别进行和单独表决。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 ...
中电港: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5 08:3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0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 ...
中电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 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 勉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 ...
中电港: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08:34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继国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 ...
中电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 议须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 ...
中电港: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12-25 08: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独立董事吕飞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吕飞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吕飞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吕飞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吕飞先生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 生之日。公司董事会将按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吕飞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吕飞先生为公司 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 ...
中电港: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08:3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中电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08:34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除本公司外,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2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应当保证安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 发现异常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