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SNC OPTO ELECTRONIC CO.(001326)

Search documents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 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职权范围和 法律责任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 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1:42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下设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 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且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股 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 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 计部门没有按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 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 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 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 ...
联域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城 6 栋 6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 ...
联域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 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