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Guanghua Technology (001333)

Search documents
 光华股份(0013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五)其他投资。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 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浙江光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 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现金、 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开展的各项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形式主要包括: (一)单独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或开发项目; (二)对现有企业(含子公司)的增资; (三)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合伙份额); (四)投资股票、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套期保值工具、委 托理财、期货等投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 ...
 光华股份(00133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
 光华股份(001333)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 司资金被占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所界定的 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
 光华股份(0013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
 光华股份(001333) - 授权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作, 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浙江光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总 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 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 ...
 光华股份(0013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 ...
 光华股份(00133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存在法律 法规及深交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
 光华股份(001333) -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商品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 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期货期 权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 度,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实施对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 原材料,实施工具仅限于通过境内外期货、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 公司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 ...
 光华股份(0013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对公司有效监督,提高公 司的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光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并由三名董事 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如有)可以成为审计委员 ...
 光华股份(0013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6 07:4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监管机构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