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Senter Electronic(0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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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关于设立青岛分公司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09-25 13:13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5日晚间,信通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青岛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青岛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编辑 楚丽君) ...
信通电子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Xin Lang Cai Jing· 2025-09-25 11:57
Core Points - Shandong Xintong Electronics Co., Ltd. held its 17th meeting of the 4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September 25, approving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management systems to enh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operational norms [1] Summary by Section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mendments - Adjustments were made to the definition of senior management, removing "Chief Engineer" -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were transferred to the Audit Committee, including the proposal to convene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 meetings [2] - Restrictions on share transfers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were clarified, with the removal of content related to supervisors [2] - Short-term trading provisions were updated, excluding supervisors from the trading subjects [2] - Shareholder rights were modified to include the right to "convene" meetings, with the removal of the right to review Supervisory Board resolutions [2] - The Audit Committee was added as a proposing body for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 meetings [2] - The composi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was clarified to consist of seven directors, including one chairman [2] Management System Development and Revision - The company formulated or revised 23 management systems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and the amende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Seven of these systems, including the "Rules of Procedure for Shareholders' Meetings," will require approval at the fourth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 meeting in 2025 to take effect [3] - The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the improvement of management systems are expected to enhance operational norm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laying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company's long-term development [3]
信通电子:拟在青岛设立分公司
Ge Long Hui· 2025-09-25 10:54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Xintong Electronics (001388.SZ), has approve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branch in Qingdao during its 17th board meeting of the fourth session [1] Group 1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has passed a resolution to set up a branch office in Qingdao [1] - The management team has been authorized to handle all matters related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branch [1]
信通电子:9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25 10:49
Group 1 - The company, Xintong Electronics, announced that its 17th meeting of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will be held on September 25, 2025, to review the proposal for the fourth tempor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2025 [1] - The A-share market has reached a total market value of over 116 trillion yuan, marking a significant milestone one year after the "9.24" event [1]
信通电子(0013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5 10:47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二○二五年九月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
信通电子(0013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5 10:47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 ...
信通电子(0013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7
二〇二五年九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信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 ...
信通电子(00138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5 10:47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方法和 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内部审议和信息披露,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 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子公司)及人员应 当 ...
信通电子(00138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通过投资来增加财富,或谋求其 他利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按照投资目的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的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行为。公司 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 ...
信通电子(0013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7
二○二五年九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 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