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Senter Electronic(001388)

Search documents
信通电子(00138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 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 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 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 ...
信通电子(001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 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 定。 除法律 ...
信通电子(0013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1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工作内容与方式 2 | | 第四章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4 | | 第五章 | 附则 8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 ...
信通电子(001388)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1 | | 第三章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2 | | 第四章 | 其他报告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4 | | 第五章 |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5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信通电子(00138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及申报 1 | | 第三章 | | 持有本公司股票可转让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3 | | 第四章 | | 买卖公司股票的禁止情况 5 | | 第五章 | |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披露 7 | | 第六章 | 处罚 | 8 | | 第七章 | 附则 | 9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信通电子(0013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 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信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 ...
信通电子(0013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 ...
信通电子(00138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1 | |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 |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 | | 第五章 附则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 ...
信通电子(00138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25 10:46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 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 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产品 等,但不包括风险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委托理财管理。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信 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前须向公司财务部提交申请,并根据本 制度要求报经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公司应选择 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委托理财机 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作框架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双方权 ...
信通电子(00138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5 10:46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经理人员合法、高效、勤勉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信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秘书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二五年九月 | | | 山东信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