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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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 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但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对 控股子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 对于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与派出人员,共同负责日常联络与合规建议; (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垂直指导。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 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具 ...
凯恩股份(0020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1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 ...
凯恩股份(0020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凯恩特种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 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 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 ...
凯恩股份(0020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 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应当在买卖前三个交易 日内填写《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附件一)并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 确认。董事会秘书收到《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后,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 项进展等情况,形成同意或反对的明确意见,填写《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 (附件二),并于《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所计划的交易时间前将其交与问询人。若 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 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董事会秘书的确 认函之前,不得擅自进行有关本公司证券的交易行为。董事会秘书买卖本公司证券的, 应参照上述要求由董事长进行确认。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 ...
凯恩股份(00201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 "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
凯恩股份(0020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
凯恩股份(00201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各类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 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 ...
凯恩股份(0020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办 理董事会授权事项。 第四条 专门委员会 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强日常业务的监督,根据实际需要,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应从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为专门委员会制定 ...
凯恩股份(002012)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 务管理基础工作,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 本费用,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公司建立财务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公 司建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 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五条 公司实行预算机制,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成 本费用开支, ...
凯恩股份(0020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并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