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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00208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4、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 ...
海鸥住工(0020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 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 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 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
海鸥住工(00208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年6月2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 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 以使用募集资金。 1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 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 ...
海鸥住工(0020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 管理、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海鸥住工(0020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进行违法违规 ...
海鸥住工(00208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1、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 ...
海鸥住工(0020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或 者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 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发行人、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 等有关各方; (四)为前述(一)至(三)所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 他主 ...
海鸥住工(00208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推荐或者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依照 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对本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事项和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本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 风险能力。 第五条 公司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董事和高管管理、审计监督、信息披 露、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 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 本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层的考核,子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事务的董事负责 对子公司经营层的考核。本公司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 督促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并遵照执行。 1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 ...
海鸥住工(0020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
海鸥住工(0020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06月)
2025-06-25 12:32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投资 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现金、股权、经评估的实物资产、无形 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收购兼并、股权投资、 委托理财、股票及期货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 式。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四)各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五)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权限和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