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Ocean(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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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
东方海洋(00208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08 07:45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各 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以及接受报送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 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 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及其他 ...
东方海洋(0020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 ...
东方海洋(0020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1 较大影响的,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制度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项,主动配合公司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 ...
东方海洋(0020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
东方海洋(0020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 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
东方海洋(0020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健全董事会 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 ...
东方海洋(00208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有效进行,保 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 法、完整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 ...
东方海洋(0020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山东东方 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 ...
东方海洋(0020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08 07: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1 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者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