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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4:54
针对强调事项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公司正在积极应对,立案调查期间, 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争取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同时,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浔兴股份")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作如下说明: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二)所示,浔兴股份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 2018107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浔兴股份立案调 查 ...
浔兴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4: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 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 ...
浔兴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琳)
2024-04-26 14: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琳)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林琳,女,汉族,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曾任职于福州大学资产管理处、福建财 会管理干部学院。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福建江夏学院教授,从 事会计学专业教学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即 2022 ...
浔兴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忠)
2024-04-26 14: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忠)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忠, 张忠,男,汉族,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法学博士。曾任宝钢集团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法 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上海城建集团总法律顾问、上海城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城建市政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市地下空间开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浔兴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4: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门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任董事出席了报告期内的 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职责。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 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现就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23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减,全球通胀高位运行,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不 利因素增多;国内经济恢复缓慢,社会预期偏弱,有效需求不足。面对国内外环 境日益严峻复杂,市场下行压力,行业竞争加剧的大环境,在董事会领导下,公 司管理层群策群力,始终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耕主业,积极有 ...
浔兴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4:5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4004470130 号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浔兴)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4004470130 号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福建浔兴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福建浔兴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 ...
浔兴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4: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400447010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4004470108号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股份)财务 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浔兴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浔兴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浔兴股份,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 ...
浔兴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2024-04-26 14:54
关于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4]24004470120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4]24004470120号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所接受委托,审计了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 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 实施审计工作,结合本年审计实施情况及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出具了华 兴审字[2024]24004470108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现就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 浔兴股份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18107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浔兴股份立案调 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 ...
浔兴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4-04-26 14:5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 |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 |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 | 1. |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 | | |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 | | | 项。 | |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实施积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 ...
浔兴股份: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14:54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和防范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 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 2024 年度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 2、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