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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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港股份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4BJAA12B000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 审计报告(续) XYZH/2024BJAA12B000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
东港股份: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董事王爱先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爱先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王爱先先生不在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爱先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因此上述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董事会对王爱先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以及勤勉尽责的工作表 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3-25 10:34
董事会拟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并 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该预案中的现金股利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同时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 周建民 张松旺 冯 威 1、关于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确认意见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证 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24 年 3 月 22 日 ...
东港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3)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 东大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东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 ...
东港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5 10:34
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4BJAA12F000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股份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 XYZH/2024BJAA12B0004 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 东港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 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东港股份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 港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 ...
东港股份: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颖颖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监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因此上述辞职报告自 送达监事会之日生效。 监事会对王颖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以及勤勉尽责的工作表 示衷心地感谢。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期收到公司监事王颖颖女 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颖颖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 务。辞职后,王颖颖女士不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颖颖女士目前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
东港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 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 ...
东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 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3)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完 善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并建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 师资格的人士。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发展等专门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第二条 独立董事 ...
东港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 公司总股本 545,666,421 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 16,376,366 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为 529,290,055 股),分红总额 137,615,414.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