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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3)
2024-03-25 10:3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 ...
东港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3)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 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 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 ...
东港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3月13日发出,并于2024年3月23日采用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管理层 2023 年度工作总 结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 ...
东港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周建 民先生、张松旺先生、冯威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建民先生、张松旺先生、冯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东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 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
东港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威)
2024-03-25 10:3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 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威,中国国籍,1978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曾任山东大 学法学院教师,现任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研究员。2021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
东港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实地调研,了 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3 年,监事会运行情况如下: 1、监事会成员列席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2、各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并作为监票人进行了监票。 3、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a、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b、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和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c、关于审议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d、关于审议《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
东港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 公司总股本 545,666,421 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 16,376,366 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为 529,290,055 股),分红总额 137,615,414.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 ...
东港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3)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 程序,确保监事会高效运作,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并依据《东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人,公司职工代 表 2 人。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四条 当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届满且尚未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时,原监事 会成员应继续履行其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产生为止。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 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 督和检查。 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
东港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港股份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4BJAA12B000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1 审计报告(续) XYZH/2024BJAA12B000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