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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1:56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 票表决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 ...
东港股份:东港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1:56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 5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关于 ...
东港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07:43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不超过11.2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 ...
东港股份: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7 08:07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 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至17:00时举办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 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史建中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理女士,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齐利国先生、独立董事冯威女士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 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
东港股份(00211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5 16:00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l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史建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国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郑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面临传统票证业务市场总体规模减少;市场总体需求不确定;新技 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原有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3、 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 | . | | --- | --- ...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3-25 10:3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建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在2023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周建民,中国国籍,1967年10月生,硕士学历,曾任北京大风车教育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金日国际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华视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智联云上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嘉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京富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21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 ...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证 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 同意 ...
东港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5 10:3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3月13日发出,并于2024年3月23日采用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管理层 2023 年度工作总 结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 ...
东港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3)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 程序,确保监事会高效运作,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并依据《东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 2 人,公司职工代 表 2 人。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四条 当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届满且尚未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时,原监事 会成员应继续履行其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产生为止。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 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 督和检查。 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
东港股份:公司章程(2024.3)
2024-03-25 10: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3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 监事 |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