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iZhou ITG Co.,Ltd.(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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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责任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1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 ...
ST汇洲(002122)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实现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以及《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是指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或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制、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认购专业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投 资基金份额,与上述投资基金进行后续资产交易,以及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 战略合作、市值管理、财务顾问、业务咨 ...
ST汇洲(0021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 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ST汇洲(00212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议和披露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千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1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理财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委托理财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委托理财 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以及《汇 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 ...
ST汇洲(0021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 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 ...
ST汇洲(00212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 公司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8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以及《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 ...
ST汇洲(0021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汇洲智 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 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 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 董事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公司应当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高级管 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 ...
ST汇洲(0021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交易 与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等规则、指引以及《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适用 本制度 ...
ST汇洲(002122)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3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规则、指引以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 ...
ST汇洲(002122)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28 10:31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5-06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瑞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财") 2、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 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公司拟聘请中瑞诚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 定。 汇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