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TPC(002134)
icon
Search documents
天津普林(002134)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 简称"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 保责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
天津普林(00213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
天津普林(0021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上述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信息披露 指定报刊或者其他法定媒体正式披露的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
天津普林(002134) -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印章 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的利 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七条 印章移交必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 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 印章只能用于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议、说明、 声明、信函等)的使用。董事会有关文件的落款部分应当有"天津普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字样。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程序 第九条 在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原件上使用印章的,由董事会秘书 审核后使用。除上述情况之外使用印章的,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汇报公司董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停用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四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决定并签字同意。由董事会 秘书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 ...
天津普林(00213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 ...
天津普林(00213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 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的,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 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信 ...
天津普林(0021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 有规定的 ...
天津普林(00213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实施细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
天津普林(0021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 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章程》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 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 ...
天津普林(0021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普林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第四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3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1 (七)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或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