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C(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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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12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5 16:07
Group 1 - Tianjin Pulin (SZ 002134) announced on December 5 that its 12th meeting of the 7th board of directors was held on December 4, 2025, to review proposals including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rule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ianjin Pulin'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100.0% from the electronic component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Tianjin Pulin's market capitalization was 5.4 billion yuan [1]
天津普林(002134)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5 11:00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5-05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7 人。会议由 董事长路志宏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 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 ...
天津普林(002134)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 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 1、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 ...
天津普林(002134)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 简称"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 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 保责任而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
天津普林(00213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 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机构、部门(以下简称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 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
天津普林(0021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上述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信息披露 指定报刊或者其他法定媒体正式披露的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
天津普林(002134) -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印章 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的利 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七条 印章移交必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 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 印章只能用于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议、说明、 声明、信函等)的使用。董事会有关文件的落款部分应当有"天津普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字样。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程序 第九条 在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原件上使用印章的,由董事会秘书 审核后使用。除上述情况之外使用印章的,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汇报公司董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停用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四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决定并签字同意。由董事会 秘书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 ...
天津普林(00213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 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 ...
天津普林(00213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7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 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的,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 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信 ...
天津普林(0021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 有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