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M(002196)
Search documents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 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和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 担保提供反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 担保的行为。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 公司批准,子公司不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08)
2025-08-29 11:42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29 11:42
第一条 为建立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订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 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 制订和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产业构架及业务发展需要而 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 机构。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 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使董 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由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体 系,提高公司管理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战略 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 事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公司资产或资金运作效率和运作效果,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方正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 (一)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投资项目的总原则是: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本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权限履 行审批程序。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各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