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M(0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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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9月15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29 12:46
证券日报网讯8月29日晚间,方正电机(002196)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选举沈晓霞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 程> 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 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任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 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方式有偿或者无偿向外 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按本制度执行: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一般规则 第六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考核组织 | | 1 | | 第三章 | 考核方式 | | 2 | | 第四章 | 考核程序 | | 3 | | 第五章 | 考核结果及运用 | | 4 | | 第六章 | 附则 | |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以经营业绩为导向,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提高 公司整体运作效率与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行 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职能中心总监、各业务单元总监及其它总监 级以上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二)平衡计划工作与例外事项; (三)兼顾事中检查与事后考核; (四)关注过程公开与结果反馈; (五)坚持岗位与责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 平和质量,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未得知的重大事件 信息或者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 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 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 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流程,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 门的监管要求; (三)制衡性原则:公司的决策层、经理层、执行层的治理结构合理,每项 1 完整的业务流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 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 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 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或欺诈,可能导致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 损。 (三)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信誉和形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控 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承办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合同事宜,其主要 职责为: (一) 负责合同相对方的背景、履约能力调查和分析。 (二) 组织业务项目及合同条款的谈判。 (三) 起草、修订合同草案,并确定最终合同文本。 1 公司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 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仅授权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 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
方正电机(002196) -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9 11: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 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和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 担保提供反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 担保的行为。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 公司批准,子公司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