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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3:48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限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 2025 年 4 月 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9.11 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3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本次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财产保全措 施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在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同时履行了本次诉讼的暂缓披露程序。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财产保全措施已经完成,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 三、累计诉讼、 ...
南山控股(002314) -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5-06-13 12: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南横发展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 9.11 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3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本次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财产保全措 施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深圳证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 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董事会有权决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事项: 1、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经营性土地等资产,以及出售商品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
南山控股(0023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 ...
南山控股(00231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南山控股(00231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符合诚实信用、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商业原则并遵循一般商务条款或 更佳的条款;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
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南山控股(0023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5-26 11:31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 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以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
南山控股(0023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6 11: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5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 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