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0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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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公司内部控制,明确内部控制规范,切实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临时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委 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但该 ...
格林美: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 具体准则,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 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 ...
格林美: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regul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for annual repor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ithin the company, aiming to enhance the quality,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of financial reporting [1][2] - It establishes the criteria for identifying significant errors in annual report disclosures and the procedures for addressing such errors [2][6] - The document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Securities Law and accounting standards [1][2] Group 1: General Principles - The company aims to improve the standard of operation and accountability for annual report disclosures, ensuring the authenticity, accuracy, completeness, and timeliness of financial reports [1] - Relevant personnel must strictly adhere to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to ensure accurate financial reporting [1][2] Group 2: Responsibility for Disclosure Error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held accountable for significant errors in annual report disclosures, which include major accounting errors and discrepancies in performance forecasts [2][4] - The document specifies that significant errors include violations of accounting laws, major omissions, and discrepancies in performance forecasts [2][4] Group 3: Identification and Handling of Accounting Errors - Significant accounting errors are defined as those that could influence users' judgments regarding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tus [3][4] - The criteria for identifying significant accounting errors include thresholds based on total assets, net assets, revenue, and net profit [4][5] Group 4: Procedures for Correcting Errors - If significant errors are identified, the company must engage a qualified accounting firm to audit the correc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6][7] - The internal audit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nvestigating the causes of errors and proposing corrective measures [9][10] Group 5: Accountability and Penalties - The company is required to pursue accountability for individuals responsible for significant disclosure errors, including senior management [16][17] - Penalties for responsible parties may include warnings, demotions, or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depending on the severity of the error [20][21]
格林美: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其下属子公司,统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 范发展,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公司的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 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投资除外); (二)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的 任何权益(通过证券市场取得权益,且仅持有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 5%的权益的 投资除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连)人与公司存在关联(连)交易: (一)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提供 贷款、为其担保贷款、从其获得贷款或在其协助下获得贷款(但与金融机构的正 常借贷除外);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
格林美: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 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 理)职责,将"尊重人权、促进就业、绿色发展"三大核心理念融入企业战略 与日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 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 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 ...
格林美: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 ...
格林美: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保密与 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 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各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 机构提供或披露其他可能损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文件、资料时,应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七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文件、资料时,应按照国家相 关保密规定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执行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的情况向有关证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书面说明。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上述 书面说明以备查。 第八条 公司依法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涉密文件、资料的,双方应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
格林美: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 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 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号 | | 情况 | 东会审议 | | --- | --- | --- | --- | | 序 | | 变更 | 是否提交股 | | | 制度名称 | | | 号 情况 东会审议 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 章程>及相关议 ...
格林美: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a supervisory board meeting where it approv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related rules, transitioning from a supervisory board to an audit committee unde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1][2] - The supervisory board also approved the issuance of H-shares and listing on the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to enhance the company's global strategy and brand image [3][4] Group 2 - The proposed H-share issuance will not exceed 15%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post-issuance, with an option for an overallotment of up to 15% [6] - The funds raised from the H-share issuance will be used for capacity construction in key metal resources, overseas R&D, global marketing center establishment, and working capital [9] Group 3 - The company plans to purchase 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to mitigate management and legal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H-share issuance [10][11] - The company has appointed a specific auditing firm for the H-share issuance, which will provide necessary reports and opinions for the listing process [12]
格林美: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4 16:13
变更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 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新修订的业务规则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情况 东会审议 情况 东会审议 上述第 1-7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