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 INC.(0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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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 过半数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当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权;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发 展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 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 1 第一条 为适应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
巨力索具(002342)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 第一节 会计政策变更 第一条 为适应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 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 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 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和《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 计差错。 第四条 ...
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董事和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
巨力索具(00234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 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 2 - (四)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管理日常工作部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负责人为 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 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时和准确。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一条 为加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 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公 ...
巨力索具(002342)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或解除重大合同 等事项,公司将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核实等方式 进行。 - 2 - 3、 提供财务资助; 4、 提供担保;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 赠与或受赠资产; 8、 债权或债务重组; 9、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开发项目; 10、 签订许可协议。 (二) 关联交易事项: 1、 签署"第(一)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2、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 销售产品、商品; 4、 提供或接受劳务; 5、 委托或受托销售; 6、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7、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三)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1、 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 料采购价格和方式、政策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2、 订立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合同; 3、 获得大 ...
巨力索具(00234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
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定)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一条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 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 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巨力索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 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 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
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 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 - 1 - 第一条 为规范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力索 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 ...
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 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力索 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
巨力索具(00234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2: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 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披露 前或重大事项筹划、协商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相关内 容。 第三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 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所赋予的信息保密和避免 内幕交易的义务,要求对方回函确认,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 第四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 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 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