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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2023-09-27 11:18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地址:中国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 15-16 层 电话:(0551)62620429 传真:(0551)6262045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天律意[2023]第 02503 号 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卢贤榕、陈磊、孙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以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本所律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维信诺本次交易事 宜出具了天律意[2023]第 00544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3]第 00972 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维信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3-09-27 11: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 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 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 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 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 判断; (四)如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结论性意见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独 立财务顾问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查。除上述核查责任之外,独立财务顾问并不 ...
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3-09-27 11:18
股票代码:002387.SZ 股票简称:维信诺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修订稿)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 | 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 | |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 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
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2023-09-27 11:1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2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加期审计基准日进行了加期审计。 截至目前,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 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 法规相关要求,公司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维信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3-09-27 11:16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45779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 -1 2021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 -- -4 2021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附注- -1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成进入"监朋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ww.mof.gov.cn)"进行 "在 京230SKV4RRD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 45779 号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1-6 月、2022 年度、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维信诺公司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 31日、2021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6 月、2022年度、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
维信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7 10:1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2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 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 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张德强先生和严若媛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
维信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9-27 10:16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2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 信诺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维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 ...
维信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7 10:16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0927 第 0766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0927 第 0766 号 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任维信诺的专项法律顾问,为 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09-27 10:1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2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3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612,209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比例为 0.55%。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维信诺: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27 10:16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维信诺"或"上市公司"、"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 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维信诺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 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维信诺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维信诺提供,维信诺已向本 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