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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 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都应 ...
维信诺(0023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6 年 1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审计委员会的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 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以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控制 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 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 排以及实际情况,与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的 ...
维信诺(0023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 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信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
维信诺(00238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推动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维信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
维信诺(0023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
维信诺(00238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
维信诺(0023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年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
维信诺(00238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第一章 总 则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维信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 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 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 息相冲突。 第五条 ...
维信诺(00238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信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 属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目的,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 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
维信诺(002387) -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月)
2026-01-15 09:16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审 计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经营正常进行,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 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内部审计制度 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