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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 -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5-08-26 13:46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 | |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1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 | | | 程。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 第八条 董 ...
ST新亚(002388)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1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5-05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 ...
ST新亚(0023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
ST新亚(00238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决策及执 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存量资金管理效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主要包括:购买资产管理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 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 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收益增 值型产品。公司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定期存款、 ...
ST新亚(00238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亚制程(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裁(总经理)一名,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 设置常务副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和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常务副 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 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 务 ...
ST新亚(0023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 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 ...
ST新亚(0023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 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
ST新亚(0023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 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 ...
ST新亚(0023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